第十三课 口称耶稣基督为 神的儿子

 


1. 神曾宣告和晓谕耶稣基督是 神的儿子。他说:「这(耶稣)是我的___ ___、我所喜悦的。」(马太福音 3:17; 17:5)
2. 彼得在耶稣和其它使徒面前、曾口里承认说:「你(耶稣)是___ ___、是永生 神的___ ___。」(马太福音 16:16)
3. 神已把耶稣基督提升为“万主之主和万王之王”(启示录 17:14)、并命令“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、和地底下的、因耶稣的名、无不屈膝、无不___ ___耶稣基督为___…”(腓立比书 2:9-11)。
4. 人必需先听见及相信基督的福音,才会口里承认耶稣基督为 神的儿子。「然而人未曾信他、怎能求他呢?未曾___ ___他、怎能信他呢?没有传道的、怎能___ ___呢?」(罗马书 10:14)
5. 口称耶稣基督为 神的儿子是得救的必要条件。耶稣说:「凡在人面前___我的、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、也必___他。凡在人面前___ ___我的、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、也必___ ___他。」(马太福音 10:32-33)

 

6. 人受洗的目的是要使罪得赦、口称耶稣基督为 神的儿子却是洗礼的先决条件。「腓利就开口从这经上起、对他传讲耶稣。二人正往前走、到了有水的地方,太监说、看哪、这里有水、我___ ___有甚么妨碍呢。腓利说、你若是一心___ ___、就可以。他回答说、我信耶稣基督是___的___ ___。于是…腓利就给他施洗。」(使徒行传 8:35-38)
结论: 凡在众人面前不承认耶稣基督的、都会永远失丧(马太福音 10:32-33)。「…官长中却有好些___他(耶稣)的,只因法利赛人的缘故、就不___ ___、恐怕被赶出会堂。这是因他们爱___的荣耀、过于爱 ___的荣耀。」(约翰福音 12:42-4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