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有的源頭
三、 宇 宙 的 法 則
在 科 學 上 我 們 研 究 創 造 中 建 立 的 法 則 。 無 神 論 者 宣 稱 我 們 不 需 要 神 , 因 為 宇 宙 是
按 照 各 種 法 則 運 行 的 , 但 這 些 法 則 是 來 自 何 方 呢 ? 這 些 法 則 都 有 其 准 確 性 和 合 理 性 。
難 道 無 思 維 的 能 量 能 從 混 沌 中 創 造 出 如 此 准 確 而 合 理 的 法 則 嗎 ? 絕 對 不 能 。 這 些
法 則 顯 示 有 一 位 充 滿 智 慧 的 規 律 創 造 者 。 無 理 性 的 能 量 不 可 能 產 生 出 有 理 性 的
規 律 。 為 什 么 宇 宙 的 各 種 法 則 能 夠 持 續 運 行 呢 ? 為 什 么 這 些 法 則 都 有 規 律 性 呢 ?
人 類 早 已 對 自 己 生 活 的 宇 宙 進 行 過 研 究 。 發 現 存 在 有 各 種 各 樣 的 物 理 定 律 和 化
學 定 律 。 這 些 定 律 并 非 起 源 于 人 , 人 只 是 發 現 了 它 們 。 在 人 類 發 現 之 前 這 些 定 律
早 已 存 在 。 只 是 發 現 這 些 定 律 就 需 要 花 費 極 大 的 智 慧 , 知 識 和 艱 辛 勞 動 。 人 類 沒
有 創 造 這 些 定 律 , 難 道 是 大 自 然 創 造 了 這 些 定 律 嗎 ? 大 自 然 是 無 思 維 無 感 知 能 力 的
, 它 不 可 能 創 造 定 律 , 因 為 是 這 個 定 律 來 管 理 這 個 自 然 的 。 這 些 定 律 是 偶 然 發 生 的
嗎 ? 偶 然 就 是 盲 目 的 , 混 亂 的 , 破 壞 性 的 。 偶 然 也 是 無 感 知 能 力 的 。 因 此 偶 然 也 不
可 能 是 創 造 各 種 定 律 的 來 源 。
物 理 學 與 數 學
科 學 家 發 現 宇 宙 的 法 則 在 自 然 界 中 是 准 確 而 合 理 的 。 這 些 准 確 而 合 理 的 法 則 并
不 是 由 人 類 發 明 的 , 人 類 僅 僅 是 發 現 了 它 的 存 在 。 數 學 顯 示 了 宇 宙 秩 序 的 合 理 性 。
在 物 理 學 和 機 械 工 程 學 中 , 經 驗 証 明 准 確 而 合 理 性 法 則 是 實 際 存 在 的 。 例 如 , 人 被
送 上 了 月 球 , 甚 至 能 夠 安 全 返 回 ; 其 計 算 是 相 當 精 確 的 。 宇 宙 中 准 確 法 則 的 合 理 性
要 求 有 一 個 充 滿 理 性 和 智 慧 的 源 頭 。 盲 目 的 , 隨 機 的 進 化 變 革 不 可 能 從 混 亂 中 產
生 出 這 些 法 則 。 宇 宙 顯 示 出 一 位 偉 大 數 學 家 的 工 作 。 為 了 接 受 科 學 , 人 們 必 須 合
乎 邏 輯 地 相 信 是 神 創 造 了 科 學 。
化 學 中 周 期 性 法 則
讓 我 們 看 看 由 能 量 而 來 的 各 種 物 質 元 素 。 偉 大 的 俄 國 化 學 家 門 捷 列 夫 發 現 了 周
期 性 法 則 。 他 建 立 了 元 素 周 期 表 。 門 捷 列 夫 發 現 各 種 元 素 是 按 照 周 期 性 法 則 構
成 , 并 不 是 隨 機 構 成 。 化 學 元 素 也 根 據 化 學 規 律 相 互 作 用 , 發 生 化 學 反 應 。
法 則 顯 示 法 規 締 造 者
是 的 , 宇 宙 的 各 種 法 則 需 要 有 一 個 充 滿 智 慧 的 法 則 締 造 者 , 思 維 者 。 物 理 學 法 則 顯
示 出 這 位 超 凡 的 物 理 學 家 。 化 學 法 則 顯 示 出 這 位 超 凡 的 化 學 家 。 在 聖 經 中 這 一
偉 大 的 法 則 締 造 者 稱 自 己 是 神 , 他 是 天 地 萬 物 的 創 造 者 。
" 他 用 能 力 創 造 大 地 , 用 智 慧 建 立 世 界 , 用 聰 明 鋪 張 穹 蒼 。 "( 耶 10:12)
" 耶 和 華 以 智 慧 立 地 , 以 聰 明 定 天 。 "( 箴 3:19)
" 你 知 道 天 的 定 例 嗎 ? 能 使 地 歸 在 天 的 權 下 嗎 ?"( 伯 38:33)
為 什 么 這 些 法 則 能 持 續 運 行 ?
在 科 學 中 我 們 假 定 , 宇 宙 的 各 種 法 則 是 有 規 律 性 的 , 是 定 規 的 , 并 且 將 持 續 運 行 。
這 只 是 一 個 假 設 , 因 為 除 了 是 神 在 維 持 它 的 運 行 之 外 找 不 到 任 何 理 由 來 解 釋 它 。
"... 常 用 他 權 能 的 命 令 托 住 萬 有 ;..."( 來 1:3)
相 信 神 吧 ! 他 是 宇 宙 法 則 的 締 造 者 和 維 持 者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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