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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宜的鞭斥是須要的 -- 來12:5-8.11 作 者 ﹕曾傳道 Stephen Chen
神永遠是對的,因為祂是無限的,全智的,永遠的真理和信實;聖經教訓作父母的要在可以教訓和管教之時,好好的教養兒女,當然是按照神的旨意和指示來養育兒女,其中難免要用鞭笞或用杖打,因為這是眾子所受的管教,也是為了他們好才使用的刑罰。可是人常妄用刑罰或處置,以致亂了管教的意義和方法,那當然是不對的也是違背神的旨意和教訓的;所以我們當按聖經上神的指示來教養我們的兒女,千萬別縱容或寵愛或溺愛,以致造成了惡果和壞了我們的兒女;因為肉體上的一些兒痛苦,實在算不了甚麼,一旦他們成了壞人惡人,那時他們所要受的痛苦和悲哀就大了,這是我們人人都可以知道的事實,故此不要明白故犯才好,以免悔之晚矣!
新加坡曾發生的一件新聞,就是有關一些壞青少年人的惡行為,受到當地政府的處置[鞭笞],這事竟然驚動了整個美國和世界,因為有人認為那是野蠻的行為,故而出面求情,甚至譴責;豈知這是最文明和合神旨意的事;要不然就沒有以下的事發生了,因為美國有一對父母向法官要求,讓他們在法官面前鞭斥他們的女兒,法官明智的批准,將這個頑劣的女兒痛痛的教訓了一頓,最後她變成了一個聽話受教的孩子而且完全的改變了,非但是好兒女也是一個好學生。英國也響應這個所謂古老的[教法]要求從新准許體罰的倡導為要叫如今的兒女得到好教養,使他們成為一個好的兒女和好青年;
這就是我們基督徒當知道的事,神在聖經裡的吩咐和命令,必定是信實可靠的,人若不遵照而行,終必自害又害人;正如今天的世界一樣。
眼見青少年人的種種言行和作風,真是人類的悲劇和苦痛,但都是人人自己造成的;甚至連基督徒也不能例外,因為不聽神的話卻聽世上甚麼專家和權威人士的誤人言論,當然就有如此的結局。
根據調查所得,一個家庭沒有了父親或是沒有了母親,這家的兒女長大了,必有各種不是的心境和性格,他們可稱為家庭問題的產品,也是社會問題人物;似想每個家庭製造一些這樣的青少年人,社會國家和世界,怎能不亂不壞呢?神早為人所立的家庭規則和標準,若人不去重視和維護,就必產生現今的局面和世界,奈何呢!潮流帶給人類太多的災害,創出了許多似是而非的理念和言論,這些毒害了人人,叫世界更悲更慘!甚麼性開放、無限的自由、無約束的人權、無責任的男女關係、無道德的同居、同性戀合法化、無婚媽媽、無父兒女、各種各類的破碎家庭、上不正則下歪這是至理明言;可是誰真的理會呢?人人縱情縱慾尋樂,那來理會[道德]、[親情]、[責任]、[道義]、[人格]、[生死]、和 [神明]呢?人放縱淫樂,雖有愛滋絕症病者必死,人還是依然固我;貪財貪利貪勢貪玩貪喫等等的[貪]都是導人於死地,奈何人們仍然是愛之如饑如渴,所以世界能不亂嗎?社會能安嗎?家庭能和睦同居嗎?個人能安心渡日嗎?總而言之[罪、罪、罪、]必帶來[苦、苦、苦、]和[悲哀、痛死、災難、病痛、禍患、]世界因人的自私自利、驕傲自大、目中無神也無人、必遭天譴,是無法躲避的結局。我們為人作事當萬分小心和謹慎,因為神的公義絕對不能讓人如此不止休的為非作歹的,否則神的公義何在!魔鬼最後的弄權和妄為,已到了極處,我們勿因不慎成了他的工具和奴役,不但敗壞了自已和家人,也會敗壞了週圍的人,和社會、國家、世界,切切防止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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