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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是否存在?
很多人說:『若我能親眼看見神,我才會相信他的存在。』
雖然、我們不能用肉眼看見神,因他是個靈、且是沒有肉體的{約翰福音
四章廿四節};但是,卻有很多的証據讓我們知道他的存在。
聖經會是最有力的証據來證實神的存在,它聲稱它是〝神所默示的〞{提摩太後書
三章十六節}它包含著許多科學先見的知識。例如、在人類未發現地球是圓形之先,聖經早在公元前七百年已描述它是球體的。{以賽亞書
四十章廿二節}這些超自然知識足以證明聖經是全知的神給我們的。
從歷史文獻角度而言,聖經藉著古代文物的支持底下是被鑑定為可靠的。它準確地記錄關於帝皇、國家、大戰役的事故,和敘述不同的文化風俗,例如︰公民制度、婚姻禮儀及葬禮習俗。
因此,聖經記錄事實而非虛構的神話。
除此之外,聖經的六十六卷書的信息和內容也是完全一致的,這需要一位全智的神為它的作者。
在一千六百年間,他默示了四十位不同的人來傳遞他拯救世人的訊息。雖然這些人都是來自不同的背景、和是在不同的環境下寫作,但他們的著作卻是一致的。就是,神會拯救那些接受他救恩計劃的人脫離永遠的懲罰。
總括而言,我們應當追尋這位做我們的神。像一對鞋必定是被一位鞋匠做的,鐘錶是被鐘錶匠做的;同樣地,人也是這位全能創造者所造的。聖經說:『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,但建造萬物的就是神。』{希伯來書
三章四節}
你願意尋求你的造物主和獲得這份永恆生命的恩賜嗎?跟據
神在聖經所啟示的救恩方法,人必需信靠耶穌基督(使徒行傳
16:30-31)、悔改歸正(使徒行傳 2:37-38)、口裡承認耶穌基督是
神的兒子(使恩瘨ュ 8:36-38)和接受洗禮後纔能得救(使徒行傳
22:16)。請與基督教會裡的基督徒聯絡、我們是十分的樂意能幫助你認識神的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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